九江这些地区即将开始征收,你家在附近吗?
近日,八里湖新区官网发布了2022年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第七、八、九批城市建设项目征地公告
向下看征地范围和征地时间
2022年第七批九江市(八里湖新区)
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征用土地公告
一、规划用途
征地规划用地:公园绿地、文化、城市住宅、保护绿地用地。
二、征地范围
(1)图片涉及H50G056030、H50G056031、H50G057030、H50G057031等图片。:用现状图的图幅编写1万标准分幅土地)
(二)四至范围:东至沙阎路、西至纵一路、南至石桥村、北至赛城湖。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权属单位:本次征地涉及赛城湖街青峰社区、石桥村、塔水桥村、赛湖村、八里湖街五丰村等村组。
(4)征地面积:经调查确认,拟征地面积79.2285亩。其中:水田3.0660亩,旱地33.0210亩,园区1.3830亩,林地22.1310亩,水域6.4980亩,其他草原0.8235亩,农村道路2.9760亩,其他土地3.6765亩,建设用地3.4500亩。
三、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青苗及附着物(不含房屋)补偿参照《关于印发青溪区2019年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青溪区人民政府)补偿〔2019〕31号)根据《八里湖新区赛城湖组团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九新办字〔2020〕执行53号)规定的标准,具体补偿金额以协议为准。(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参照《九江市中心城区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通知》(九府发布〔2016〕13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2016〕27)执行规定的标准。(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执行12号等相关政策。自2023年3月10日起,征收时间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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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八批九江市(八里湖新区)
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征用土地公告
一、规划用地征收土地规划用地:城市住宅用地、防护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九江二亩地2022还有吗
二、征地范围(一)所在图:涉及H50G057030图。(图幅号按1:10000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图(2)4至范围:赛城湖新城安置社区以东、江州大道以南、杨华社区以西、杨华社区以北。具体征用范围见征地红线图。(三)被征地权属单位:本次征地涉及八里湖新区赛城湖街杨华社区、王家墩村农村集体等村组。(四)征地面积:经调查确认,拟征地面积118.9215亩。其中:旱地2.2545亩,林地105.1410亩,水域9.0315亩,其他草地0.3570亩,农村道路1.7670亩,其他土地0.2520亩,建设用地0.1185亩。
三、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征地补偿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青苗及附着物(不含房屋)补偿参照《关于印发青溪区2019年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青溪区人民政府)补偿〔2019〕31号)根据《八里湖新区赛城湖组团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九新办字〔2020〕执行53号)规定的标准,具体补偿金额以协议为准。(2)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按照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发布的《八里湖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赛城湖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计划》的标准执行。(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执行12号等相关政策。
四、征收时间
自2023年3月13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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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第九批城市建设项目征地公告
一、规划用途
征地规划用途:公路用地。
2.征地范围(1)图:H50G057030、H50G057031、H50G056031幅图。(图幅号按1:10000标准土地利用图编制)(2)4至范围:东至八里湖街赛湖村、五丰村、赛城湖街王家墩村、杨华社区、狮子镇龙岗村、蔡桥村、住岭村、天坡村、西至八里湖街赛湖村、五丰村、赛城湖街王家墩村、杨华社区、狮子镇龙岗村、蔡桥村、住岭村、天坡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三)被征地权属单位:本次征地涉及赛城湖街杨华社区、王家墩村、赛湖村、八里湖街五丰村等村组。(3)被征地权属单位:本次征地涉及赛城湖街杨华社区、王家墩村、赛湖村、八里湖街五丰村等村组。(4)征地面积:经调查确认,拟征地面积500.736亩。其中:水田102.897亩,旱地83.019亩,园地8.2245亩,林地165.192亩,水域44.2755亩,其他草地11.16亩,农村道路16.0395亩,其他土地7.9695亩,建设用地34.485亩。
三、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征地补偿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青苗及附着物(不含房屋)补偿参照《关于印发青溪区2019年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青溪区人民政府)补偿〔2019〕31号)根据《八里湖新区赛城湖组团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九新办字〔2020〕执行53号)规定的标准,具体补偿金额以协议为准。(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参照《九江市中心城区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通知》(九府发布〔2016〕13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2016〕27)执行规定的标准。(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执行12号等相关政策。
四、征收时间
自2023年3月13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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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发布了八里湖新区官网综合责任编辑|何文贞制作:九江日报(九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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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t 评论于 [2025-06-18 11: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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